

环境友好型合成泡沫灭火剂/3%(S、-10℃)使用说明书
一、简介:
非环境友好型的合成泡沫灭火剂含有全氟辛烷磺酸盐常用组分。<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》第四次缔约方大会上,包括全氟辛烷磺酸(Perfluorooctane Sulfonate,PFOS)、其盐类(很多资料及文件中也将全氟辛烷磺酸及其盐类统称为PFOS)和全氟辛基磺酰氟(PFOSF)在内的9类物质被增列入公约持久性有机污染物(Persistent Organic Pollutants,PoPs)受控名单(限制类),包括:泡沫灭火剂(部分全氟辛烷磺酸盐类是成膜型泡沫灭火剂配方中的常用组分)。
我公司研发的环境友好型合成泡沫灭火剂,经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监督检验中心型式检验,产品灭火性能满足GB15308-2006《泡沫灭火剂》、CCCF-CPRZ-24:2019<消防类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灭火设备产品 灭火剂产品》要求,并按GB17835-2008《水系灭火剂》、《试验大纲》作生物降解性能测试,产品不含PFOS、PFOA,无毒性。
二、灭火原理:
合成泡沫灭火剂/3%(S、-10℃)为低倍数泡沫灭火剂,适用于低倍数泡沫系统装置,产品与水的混合比为3:97;本产品在扑救火灾时靠泡沫稀释着火区域中的氧含量,封闭燃烧物表面,使其与空气隔绝而达到灭火目的。由于表面活性剂的作用,产生的泡沫有表面张力低、疏油性极强等优点。
三、应用范围:
应用于油田、油库、油船、石油化工等非水溶性可燃、易燃的液体火灾和一般固体物质的火灾,适用于固定灭火系统装置及移动式灭火装置。
四、包装和贮存要求
1、产品包装容器为塑料桶。
2、产品应储存于阴凉、干燥的地方,不能置于露天暴晒,储存温度为-5℃~45℃。
3、产品贮存、使用时要注意容器清洁,不可与其它不同类型和不同生产厂家的泡沫灭火剂、油类或化工产品混合,以免影响产品质量。
4、产品在上述环境上密封贮存保质期为三年。
五、产品执行标准:GB15308-2006
六、产品性能
